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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里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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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里的朋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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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朋友

1

阳光将我唤醒,天气依然晴朗,拉开窗户让清冷的晨风流进屋里。

学校在这座城市的最边缘,我们的宿舍楼在学校的最边缘,窗外是一望无际的荒原,中间夹杂着几个小村庄。周围没有什么能挡住视线的建筑,一直可以看到地平线。

我将铺盖搬回床上,洗刷完毕后去吃早餐。

道路被清洁工扫得一干二净,梧桐树上的小绒球在风里摇动。几个少女身穿粉红色睡衣,拎着保温瓶去水房打水,从她们身边走过,一股浓郁的洗发水香味让我为之一震。

穿过荷花塘就是食堂,池塘边的垂柳一直垂到我的眉间,伸手撩拨着垂柳枝走到了食堂前。

星期天来吃早餐的只有我一个人,简单吃过几个包子后去校园里遛弯。我不想整整一天都在屋子里度过,更不想在被窝里无知无觉地度过,像地洞里的鼹鼠。

阳光渐暖,几个勤快的女孩已经起床出来晒被子,在两棵梧桐树间拴上绳子,将被子搭在上面。

走到实验楼前遇见了刘洵和宋信,他俩很少和别人交流,经常一块坐在班里最不起眼的角落里,还住在一个宿舍里,很少见他们分开过,也没有其他的朋友,以至于班里谣传他俩是同性恋。

我不相信他俩是同性恋,倒有点像竹林七贤中的嵇康和向秀。从他们澄澈的眼神里看不出一丝世俗的欲望,总是面带微笑,一副闲适超脱的神态。

刘洵烟瘾很大,经常叼着烟卷,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吸烟,他回答:“以前劝家里人不要吸烟了,他们总说戒不掉,于是我就亲自试试,果然很难戒,我从吸第一根烟时就开始戒烟,结果越戒烟瘾越大,不过我还是要戒烟,并且带着我身边的人一块戒。”

走进照面,我先打个招呼说:“刘兄,宋兄,起这么早。”

宋信说:“帮刘洵戒烟呢,戒早上第一根烟很关键。”

“老宋说早上的空气很重要,让我使劲吸,记住这清凉的感觉。”刘洵说。

“戒烟有这么难吗?我看不是挺好戒的吗,不去想它不就行了?”我说。

“确实挺好戒的,我戒了有几十次了,每次都成功的戒掉一个牌子的烟。确实该到了戒烟的时候,我姥爷上个月得肺癌去世了,他从十几岁开始吸烟,年轻时吸自制的烟卷,比大雷子炮还粗,连他自己都说他一年能吸一亩地的烟草。”刘洵说。

“节哀顺变,那赶快把烟戒了吧,家里有家族史的更不能吸烟。”我说。

“烟瘾他好戒,人前装深沉的瘾他戒不了,我也看出来了,他叼着烟卷也就是摆酷,真正的老烟民只会钟情一个牌子的烟,他买烟都是看包装,今天弄个画山水的,明天弄个画龙头的,别看他整天不说话,其实他比谁都想显摆,可惜相貌不允许。”宋信笑道。

“老宋说的情况我不抬杠,可能有点吧,但我也得为我的相貌辩解一下,个人觉得我的相貌虽不算玉树临风,但还算威风凛凛,你看我的两道虎眉是不是特别威严。”刘洵说。

我看着他那两道蜡笔小新式的粗眉毛说:“确实很霸气,俺们县的县长就是这样的眉毛,你以后起码也能做到乡长。”

“还是董兄有眼光,小时候我姥爷找算命先生给我看相,就说我一身官威。”刘洵说。

“话都说不囫囵还当官呢,以后能不能找到媳妇,我都表示担忧。”宋信说。

“好了好了,别磨叨啦,该用膳了,再不去就收摊了。董兄吃饭了没,没吃一块去吧。”刘洵说。

“我刚吃过,你们去吧。”我说。

“告辞,董兄。”刘洵说。

“二位慢走。”看着他俩慢步走远,道路上又变得寂静无声。这个地方不管我喜不喜欢,它已经是这样,如果再没有几个知心朋友在这里,那一切岂不索然无味。

来这所学校已经半年了,虽然从来没有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产生感情,但有几个知心朋友在这里,我已经心满意足。

建光原来跟我并不熟,我们都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不喜欢凑热闹,哪里人少去哪里。每次上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我总是到树林里游逛,每次都能在这里遇见他。

于是便熟络起来,那时候上体育课没什么活动,基本上都是坐在操场上聊天,我和建光相约去爬树。

刚认识时彼此还不了解,也没什么话说,爬到树顶只知道感慨人生,对前程茫然无措,像我们这样的大专学历的医学生,毕业后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

建光坐在树枝上告诉我:“高中毕业那会儿,准备去广州开出租车,我二舅在那里开出租,每月挣钱也不少,我就去投奔他,不打算上学了,不到一个月就把驾照考了下来,后来因为忍受不了那种整天闷在车厢里的感觉,只好回来上学。”

我带着自嘲的口气说:“我从上初二时就是全班倒数第一,还好我长相忠厚老实,还戴着眼镜,我的亲戚还都以为我是个尖子生,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咋坚持到高中毕业,高三那年完全是自暴自弃,一道题都没有做过,一页课本都没有翻过,课本唯一的笔迹就是自己的名字。

“那时候跟我学习不相上下的同学都辍学打工去了,而我还在学校苟延残喘,也不想以后要干什么,每天只是弄本小说打发时间,一直坚持到高考,离开像牢笼一样的高中校园时,居然还非常的不舍。”

我们都对这个社会一无所知,在高中毕业之前没离开过出生地,能认识一个外地的朋友感觉很新奇,虽然我们口音不相同,生活环境不相同,却面对相同的迷茫,有同样的怯懦。

太阳越爬越高,操场上一个女孩独自坐在看台上看书,她将书放在双膝上,目光凝聚,衣着朴素,牛仔裤洗的发白。

我挺害怕过星期天,无所事事,找不到可以去的地方。时间就这样过去,没有留下一丝回忆。当我意识到时间正无意义的逝去,就像眼睁睁看着恋人一去不返的背影,即使很想追上去挽回,可还是站在那里无动于衷。

十点钟后我去找建光,一块去图书馆背书,再过两个星期就要考试了,只要把老师划的重点背会就能考及格,似乎上大学的目的就是学期末的考试,也就在这几天过得比较充实。

我们坐在图书馆的自习室,一句句地背着书,地面上的瓷砖洁白光亮,能照出人的相貌,看来很久没人踩过。

建光坐在我旁边,读一段书上的文字后再合上书,结结巴巴地背诵一遍。他很安稳,安稳的就像窗台上落定的尘埃。

在这个人人标榜个性的社会里,人人都在以千奇百怪的方式表达个性。相比之下,没有个性的人就成了最有个性的人,因为他比别人更独特,别人都在显摆个性,而他却不去追求个性。建光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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