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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雨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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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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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封信

从天台上下来以后,雨已经变小了,我直接回了房间里,有个日记还有待完成,不然今天就算不得圆满。

找出日记本,拿出红色钢笔,我开始回想,最后一次看见萤火虫是什么时候呢?

在什么地方呢?

一下子,居然还想不起来。

当时的情景想起来了,但是场所和时间却无从记起。

大概也是十多年前了,在家乡…

沉沉暗夜的水流声传来了,青砖砌成的旧式水门也出现了,这是一座要一上一下摇动手柄来开闭的水门,河并不大,水流也不旺,岸边的水草几乎覆盖了整个河面。

那片位于A高地的竹林就在不远处,可能是地下暗河的原因,竹林里往往是存在薄薄一层积水,过一晚就会消失。

因此竹林翠绿无比,大概也是这个时候学会了挖竹笋。

童年里和大学公寓前面的竹林,都让我有一些相似的感觉。

每次夜晚闯进去,四周一团漆黑,灭掉手电筒,连脚下都不容易看清楚。

可是恰恰这样的地方,在那一片小溪上方,林林点点交织着数百只之多的萤火虫,萤火虫宛如正在燃烧的火星儿一样辉映着水面。

我想过去抓,又很难绕过去,我望着这眼前不可靠近的美,一时间忘了时间,直到小雨袭来。

那个时间里,从镇子上最年老的人到有点认知的年轻人,都知道只要天一黑,只能窝在家里,保准不能走夜路,后半夜的夜路尤其危险。

听奶奶说得最多的,就是不能打扰“百鬼的夜行路”,不然就会被抓走。

又听爷爷说,百鬼中,排行第七十八的鬼,生前就是住在这个镇子。

这个鬼在镇子上曾是有名的郎中,因此当出现的时候都会首先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听到酒从酒葫芦里流出来的尖锐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这声音感觉很近似乎又在很远处。

接着,就会有一袭白衣出现,身形比普通人略高,阴风阵阵,一把长剑闪过青月光,听说是为了“悬壶济世”。

“壶”自然是酒葫芦,“悬”自然是长剑上红绳系着的酒葫芦,背在身后。

当时,小孩子的时候,听这个故事,吓得整晚睡不着觉,现在想起倒是萤火虫般美好的回忆。

我合上眼帘,久久沉浸在记忆的大海中,雨声似乎比平时更为真切的传来耳畔。

雨并不大,却在从我身边落下时留下了鲜明得不可思议的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有些深了。

这就是住在公寓的好处,这里就是我的世界,让想象任意改变,想再看几行字,却被“想要喝葡萄酒”的欲望给占据了。

一口气喝了一大杯,准备睡觉,渐渐地,写日记的时候,总要喝上一口,以此来升华灵感。

是秋夜为好,夏夜也罢,感觉没有什么区别。

放下钢笔,合上日记本,展开被子,躺下,靠近窗子,稍微打开一点窗缝,听雨从屋檐上落下的声音。

这是一首自然的催眠曲,心里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

好像没换睡衣,又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明天又是星期日,得得!

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日,再过几个星期日,我将满二十岁。

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日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日的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伏在桌子上给小不点写信,她是一个神秘人,每当我想说话的时候,就写信告诉她我这里发生的事情。

我写了一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听着麦克•查得的旧唱片。

唱片大概的意思是,我(作者)拥有一片向日葵田,我便拥有了幸福,拥有了希望,不再像以往那样孤独和胆小怕事,我要做真正的男子汉,奔跑在蓝天下,很励志的唱片,也很有故事性。

窗外细雨霏霏,我一睁开眼睛就发觉天气不对劲了,接着就有小雨点掉下来,打开窗户,室内如同水族馆一般凉意侵人。

刚从柜子里掏出来的长袖背心还散发着薰衣草的香味,闻一闻就清爽一些。

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七星瓢虫停在那里纹丝不动。

由于无风,能真切听到雨落地的声音,偶然间雨滴能打落树叶,轻飘飘落在地上,我便想去捡几片树叶。

又转眼,一条有气无力的褐色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里,围着花坛团团转,小心翼翼逐个细嗅花瓣。

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花瓣气味不可呢?

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奋笔疾书,握笔的右手一作痛,便有意无意欣赏起院子里的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我在唱片店打零工的事情,写了我日常的一些想法,那是怎样的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子的菜等等。

写到我去桌球室的时候,我想起了辰子,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但终归还是写了,我也觉得应该写的。

我清楚记得那天——辰子死的那天他击打的最后一个球。

这是后来警官局在调查辰子生前活动地点时,在一家桌球室获得的监控影像。

那其实是个需要反弹的相当难的球,没想到他竟然一击成功了,这是由著名桌球大师裘千尺协助破案的结论,由当时的放大影像得出。

不过,我想大概是一种巧合,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准确无误,黑球和红球在绿色的台面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的一分。

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至今历历在目,从那以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我未曾接触过桌球。

这个人虽然与我素不相识,是桐子的同学,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

因为,自从辰子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接触到桌球两个字,必然会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前。我都全然未能想起。

这是上大学以来,第一次跟大学同学在周末出来打桌球,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这个人,是由于那家的桌球室也有同样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

之前,跟奥格也去过那家桌球室,所以对监控中的画面异常深刻,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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