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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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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九十七章 大汉帝国倭地管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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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协军采用制式装备,矛不得长于一丈,刀不得长于三尺。所用盔甲皆由朝廷提供!

第七条,限铁实名令!

除大汉军队、汉人、皇协军外,瀛州、蓬州境内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铁器、利刃、弓箭等伤人利器。每一户人家只准许拥有一把做饭用之利刃,没把利刃上标识姓名,专人负责,实名记录。购买与更换,需到专门的官府衙门办理。私自贩卖铁器者,杀无赦。丢失实名铁器利刃,罪同私贩。

第八条,连坐举报制。瀛洲、蓬州两地所有平民、倭民,一人犯罪,除造反谋逆外,五族连坐降级并罚。造反谋逆者,五族并屠。

凡举报有功者,赏!举报造反谋逆,不在五族,可赏晋一级。在其五族,其户册之内家人可免罚。贱民举报有功,累计增加一百次,经过朝廷认可,晋级属民。且举报造反谋逆之贱民,情况属实,特批晋级为属民。

第九条,教化。大汉帝国派遣教师前往瀛州、蓬州负责当地百姓之教化。

第十条,倭国天皇及子弟皆处死。倭国天皇旁系免死,皆列为不可接触者。

第十一条,大汉百姓可赢取瀛州、蓬州平民之女为妻,所生子女为大汉百姓。瀛州、蓬州平民之子,非大功者、赐婚,不可迎娶大汉百姓之女。

嗯,就是这么简单的十一项,里面大大小小一大堆补充。可以说,按照这个办法执行,大汉帝国就是把倭国一口吞下去了。

第一条就是赤裸裸地将倭国变成了大汉的领土。甚至从文化、通婚、等级都给严格划分了出来。刘玉还参考了元朝对汉人的铁器限制,把倭人的反抗能力降到最低。同时还创新了举报制度,让倭人内部自我监察。还有刘玉也在后续补充了一些,比如日后让大汉官吏暗地里挑拨倭人之间的关系,让他们自己狗咬狗。像是什么水源之争,姓氏之争,土地之争,等等。限制离开居住生息之地就是刘玉对倭人的基本限制。

汉人的大批进入,才是将倭国完全吞并和同化的最基本因素。大汉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战乱,人口损失巨大,接下来就是要鼓励生育,让大批的人口转移到倭国,日积月累之下,倭国就可以真正变成大汉领地瀛州和蓬州了。

刘玉感觉自己的方案很是完美,除了对倭国的统治阶级看似残忍了一点,但其他的都是展现大汉皇帝的仁慈。朝堂上的臣子们,绝对不会反对这个方案,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对。

刘玉将自己辛苦完成的文稿转交到了军机处,下旨军机处即刻转达倭国的孙策之处。

军机处的五大流氓在看到刘玉的旨意和文稿之后,全部都是一副见鬼的模样。曹操等人都想亲自去问问刘玉,有必要这么狠么?但这份管理方案好歹也有一些仁慈的政策,也符合大汉以仁孝治国的方针,军机处也拿不出反对的意见。没有屠杀,没有毁灭,也没有横征暴敛,算是仁政了。

经过简单的商讨,军机处遵从刘玉的旨意,倭国之事,就按照此事来办。

细心的曹操更是让人将这份管理文稿抄录了一份,收藏了起来。他觉得这份管理文稿日后可以成为大汉专门管理新占领之地的范本。

事实正如同曹操所想的那样,日后的大汉不断扩大版图,而对于当地百姓的融合,确实以刘玉这份管理文稿为基础,经过无数俊杰的改善和增加,形成了一套近乎完美的吞并他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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