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女神的烦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031.(1/2)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

路漫兮仔细观察纪承淮的神情, 发现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整个人都无奈了。

虽然说纪承淮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可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是在墓园求婚的。

纪承淮见她不说话, 不由得收紧了禁锢在她腰间的双手, 其实他心里是很紧张的, 可不知道怎么的, 语气就很僵硬,“我今天是很认真的。”

短暂的惊讶之后,路漫兮开始认真思考她该怎么回应纪承淮。

直接拒绝, 显然是下下策,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求婚,她如果太不给面子的话, 场面尴尬不说, 还不知道这货会怎么脑补一大堆,那结局对她来说绝对不算好, 所以, 先排除掉。

点头答应, 这是缓兵之策, 她心里压根从来都没想过要嫁给纪承淮, 在一起六年她已经快受不了了,跟这人在一起一辈子, 她绝对会短寿的。

不拒绝也不答应……好像很渣,不过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他这么霸道, 其实并不是在求婚, 只是通知她一声而已,不然今天他在墓园就不会说那样的话。

路漫兮一阵绝望,她不想当正宫娘娘啊,只想当可以随时领盒饭的金丝雀就成啊。

人在这样的关头,智商直接一路飙升,路漫兮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技能开始正式点亮。

还好现在是背对着他的,她的心理压力小了很多。

“承淮,我不是不想跟你结婚,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路漫兮在心里组织词汇,慢慢地说道:“前段时间见了霍剑兰老师,不瞒你说,我真的是被激励了,进了这一行,如果不做出点成绩,真的很不甘心,以后可能我也会跟霍老师一样退出娱乐圈,粉丝是很健忘的,我希望他们有一天即使忘记我这个人,也会记住我所扮演的角色,这就是演员的意义了。”

她说得认真严肃,其实不过是借口罢了。

就跟男人们在面对女友的逼婚时,经常会说事业还未成功,想过几年再谈结婚一样。

结婚跟拼事业并不冲突,只是因为不想跟这个人结婚,所以才会那样说。

只是处/于/爱情的人往往都很盲目,偏偏就很信这套说辞。

哪怕是纪承淮这样的人,在听到路漫兮这样说之后,潜意识里也相信了,沉默片刻之后,纪承淮问道:“那你觉得什么时候是合适的时间呢?”

只要是彼此相爱的情侣,什么时候都合适。

不相爱的情侣,哪怕天时地利,但偏偏人不和,那也白搭。

路漫兮想了想,极为小声地说道:“获封国际三大电影节的影后。”

国际三大电影节为意大利的威尼斯国际电影节、法国的戛纳国际电影节和德国的柏林国际电影节。

国内迄今为止获封国际三大电影节的影帝影后真的很少。

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少了,路漫兮其实也得过几次最佳女主角奖,但近几年来,这些奖项越来越水。

能够获封国际影后……哪怕是她这种并不醉心于电影事业的人,光是想想都热血沸腾。

纪承淮没有觉得她好高骛远,相反还很赞同的点了点头:“那好吧。”

路漫兮在心里偷笑,现在电影好剧本少之又少,能入围三大电影节的更是少,她自己什么实力她清楚,离一举夺得影后还差很长一段距离。

至少一年内是不可能的,现在她手上的剧本虽然都很不错,但要入围三大电影节还是差了些。

一年之后会发生什么变故,谁又说得清楚呢。

只能给他画个饼了。

只是没想到纪承淮居然会答应,他是对她太有信心呢,还是根本也不急着结婚?

大概两者都有吧。

想想上辈子,跟在他身边六年,他可从来没提到结婚过,要么是不想跟她结婚,要么就是……不婚族。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对她来说都挺好的。

像纪承淮那个圈子的有钱人很多都是这种,一些抱有靠结婚进豪门的妹子太过天真,真正的有钱人都很精明的,一旦结婚就得分享他的财产,离婚之后更是要生生割肉分一半,谁又不是冤大头。

这些有钱人其中也有跟普通人家的妹子谈恋爱的,确实是真爱,但真爱在物质面前,真的非常脆弱,如果要想结婚,就得签署婚前协议。

仔细想想,纪承淮的遗嘱受益人是她,听律师说,他一早就立下了,这就代表着他多半是不婚族。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纪承淮改变主意,居然还跟她求婚呢?

既然好奇,她就直接问吧。

路漫兮很慎重很小心地问道:“承淮,你为什么会想跟我求婚呢?”

上辈子不是这样的,现在改变了,她难免会害怕未来的走向也会变。

蝴蝶效应不就是这样吗?

纪承淮反倒觉得她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跟你求婚,难道跟别人求吗?”

男人跟女人的关注点好像永远都不一样。

路漫兮关注的是为什么跟她求婚,纪承淮关注的是不跟她求婚,那跟谁求婚?他要么不结婚,要么结婚对象就只能是她。

路漫兮也知道,问下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纪承淮的回答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他想求婚,就这么简单。

只是纪承淮真的知道求婚的流程吗?

最基本也要准备钻戒跟玫瑰花啊。

好家伙,到他这里就是一个墓地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女神的烦恼请大家收藏:(m.fuziwuexue.com)女神的烦恼夫子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